記者何國豐/報導
由於花蓮新秀地區各界一致強烈反對,花蓮縣議會昨天下午由副議長賴進坤邀集縣府、新城鄉、秀林鄉等各界研商縣府九十四年辦理的「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見左圖),決議建請縣府暫停該計畫;縣府如認為有必要辦理,應重新提送預算、計畫送議會審議。
錢自立:鄉長變村長
會中,新城鄉長錢自立激動說,這項計畫根本沒獲得地方達成任何共識,特定區範圍涵蓋新城鄉九成土地,僅剩下佳林村,到時候,我鄉長變成村長,新城鄉各界都反對,我死掉都不會同意!
縣府建設處長鄧明星表示,計畫期程延宕七、八年,且無法與地方各界及地主達成共識,繼續推動也會遭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駁回,結果將是不可行。
推動七、八年 未與地方達共識
副議長賴進坤氣憤表示,這項計畫猶如台電在秀林鄉鑽探核廢料儲存場的翻版,到底是縣府那個單位在主導?由於推動期程長達七、八年,竟未與新秀地方各地溝通並獲得共識,推動過程有嚴重瑕疵,應該立即停止!
議員蔡啟塔也認為計畫從九十四年開始推動,預計十個月到九十四年結束,規劃費為一千七百萬元,未料,計畫拖了快十年,到底在搞什麼?引發新秀各界強烈反彈,計畫應馬上停止。
議員林秋美指出,此計畫攸關新秀鄉親土地權益至鉅,聽說傅縣長已決定停止該計畫,如果是真的,應該儘速宣布。
議員余夏夫則說,計畫範圍涵蓋不少原住民保留地,不管計畫執行與否,絕對要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才行。
範圍從太魯閣東麓至海岸地帶
縣府為推動七星潭月牙灣陸域、海域朝觀光遊憩及開發深層海水產業,於九十四年辦理「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範圍從太魯閣國家公園東麓至海的狹長海岸地帶,地勢平緩,坡度多在百分之五以下,面積約兩千五百九十點一三公頃,占百分之九十。
實質發展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主要為,既有聚落住宅區一百五十六點四七公頃,農業區一千兩百五十七公頃(旅館專用區、新莊園專用區及其他都市計畫發展分區),生技產業專用區七十七點七八公頃然用區。
區內建物新建改建設限多
計畫引發新秀各界強烈反彈還有,特定區內凡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之樓高有超過三層樓或簷高有超過十點五公尺之必要者,及各項開發樓地板面積累計達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其建築物之式樣、材料、色彩等應與四周景觀結合,並應經都市設計審議小組審通過後,始得發照建築。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更多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更令地方鄉鎮公所氣憤不已,非經縣政府同意,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建置開發,採取土石及其他改變地形之行為。捕捉或干擾野生動物, 砍伐或採集植物,但學術研究依法核准者除外。興建海防防護設施等改變地形地貌或足以破壞天然資源與景觀之行為。其他有礙當地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之行為。
去年十月廿七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花蓮縣「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新城、秀林鄉公所及各界與會者驚覺該特定區計畫範圍擴增, 嚴重侵犯新城、秀林兩鄉鎮公所行政權,陸域範圍高達兩千八百多公頃,有近九成新城鄉土地被劃入,公私有土地限制除目前軍方禁限建外,未來全都得經過縣府核 准才行。
許姓地主生氣說,幾十年來被國防設施禁限建束縛,如今縣府又要來綁手綁腳,新城鄉民真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