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依法行政 七星潭成財團後花園


【聯合報╱李光中/東華大學環境學院副教授(花蓮市)】 2009.12.01 04:04 am


日前數十名在台北求學的花蓮子弟組成聯盟,發起連署指責花蓮縣政府規避環評程序,將七星潭租給財團興建濱海度假村。環保署官員隨即表示,若開發範圍牽涉野生動物保護區、山坡地、脆弱地形或海埔地等特定區位,仍需送環評會核定。縣府也聲稱「無規避環評」。

其實,任何想追問七星潭到底怎麼回事的人,都會被迫陪這些官員走一遭叫做「依法行政」的學習之旅,最後才發現這些說詞都是官員們熟悉的遊戲規則,陪著玩,一定輸,最後落得全民的七星潭變成財團的七星潭。

首先,縣府應該知道,開發者不但懂得規避環評,更懂得進一步規避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依環評法規,在非都市土地之開發計畫規模達十公頃以上,才需環評。於是該渡假村開發面積四點四公頃,當然不必環評;但是為什麼那麼客氣不開發九點四公頃?因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開發遊樂設施之土地面積若達五公頃以上,便涉及使用分區變更,就須由縣府轉呈內政部審議。而本案在五公頃以下,既不必作環評,又不必報內政部審議,只需由縣府內部核准便可進行用地變更。

其次,環保署應該知道,若地方政府消極不作為,不公告這些敏感區位,有法也等於無法可管。例如該度假村位於海埔地法規所謂之海岸地區經自然沈積的土地上,但縣府不積極認定,就成為無法可管的海埔地。又如該渡假村位於地震活斷層帶和颱風暴浪影響範圍的脆弱地形帶,但縣府不積極認定,又成為無法可管的脆弱地形區。又如土地法規定海岸一定範圍內不得私有,若地方政府不公告,同樣不受規範。

就在官員們依法行政的說詞之下,七星潭濱海度假村開發案正由花蓮縣政府「依法」辦理用地變更中,未來再由國有財產局「依法」配合租售給財團。不久後,等大家驚覺七星潭怎麼被財團圈地起來舉行動土典禮?已經來不及了。

最後,有關縣府昭告縣民不必多慮原環評不執行,因為另有政策評估說明書銜接縣民關心乙節,就請縣府大方公布這些說明書內容。這一個月以來,已有超過卅位個人和團體向縣府索讀遭拒,縣府恐有違反資訊公開法之嫌。縣府應儘速公開,並懇請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和環保署審查委員近日聯席審查時嚴格把關。

衷心祈禱年年元旦在七星潭迎接旭日東昇時,第一道曙光永遠打在記憶中美麗的自然海灘,而不是打在一座座圈地動土的基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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